市级政策
1.2022年第三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补
2.2022年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方案
3.2022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4.2022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5.青年双百人才
6.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第八批“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认定
7.2022年下半年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厦门子基金股权融资项目
8.厦门市电力系统企业申请技术创新基金扶持
9.2022年厦门市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
10.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征集
1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12.2022年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补助
13.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
14.2022年下半年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厦门子基金股权融资项目征集
15.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
16.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补助
17.2022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
18.厦门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区级政策
1.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
2.湖里区:青年人才政策
3.集美区:2022年批次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人才扶持政策
4.集美区:集美区2022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商贸类)扶持政策
5.海沧区:2021-2022年民营企业税后利润转增资、股权转让收益奖励政策兑现
6.同安区:应对疫情助力旅游住宿业抒困减负增产若干措施
7.翔安区:2022年度节约能源专项奖励资金
8.翔安区:2021年度新增规上限上民营企业扶持兑现
1.2022年第三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补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9日
简要介绍:2022年第三季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且季度同比增速不低于20%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不超过季度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2.2022年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方案
申报时间:
简要介绍: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对经工信部批准的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及第二批重点“小巨人”对口服务平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3.2022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4日
简要介绍:认定应符合《管理办法》列明的相关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内部审核、公示认定等环节,最终确定本年度示范基地认定名单,对相关单位授予“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4.2022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4日
简要介绍:符合《管理办法》列明的相关要求。鼓励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技术等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或者承担政府委托或购买中小企业服务项目的企业法人申报。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5.青年双百人才
申报时间:2022年11月22日
简要介绍:经认定的杰出青年人才最高可获奖金100万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最高可获奖金30万元。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6.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第八批“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认定
申报时间:2022年11月30日
简要介绍:申请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入选标准》(附件1)的相关要求;申报的产品服务契合园区企业智能制造发展需求,具备较高服务能力和产品服务质量。
具体情况:扫码查看→
7.2022年下半年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厦门子基金股权融资项目
申报时间:2022年12月31日
简要介绍:针对注册地在厦门的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企业属于智能制造新技术、工业互联网、企业服务、新供应链、医疗健康、新消费新零售等新经济领域,处于PreA、A轮等早期阶段的创新创业公司。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8.厦门市电力系统企业申请技术创新基金扶持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将厦门市能源低碳转型相关项目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企业的研发投入纳入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扶持范围,企业向基金融资支付的融资成本为2%/年,融资贴息期限不超过5年,银行贷款期限可根据项目的投资周期据实核定。贴息结束后,贷款银行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市场规则和金融机构相关规定给予融资支持。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9.2022年厦门市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
申报时间:每场展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展会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算起)申报
简要介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展位费80%的补助比例予以补助,其中单个企业单一展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一展会展位费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具体金额以市政府批复的《2022年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为准)。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10.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征集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产品范围包括我市工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食品、纺织服装、轻工产品等消费类产品,各种新材料产品,汽车、船舶、航空器材、工程机械、输配电、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等机械装备类产品,电子信息产品(不含软件产品)。
具体情况:扫码查看→
1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指导目录》全年开放征集,企业可随时向市工信局申报,市工信局将根据项目征集情况,合理安排批次报送省工信厅。《指导目录》征集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须符合《细则》中关于首台(套)装备认定的有关重点领域、产品售价、知识产权、产业政策等条件,已在上年度新列入《指导目录》的项目,如无变更,本年度不再重复报送。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12.2022年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补助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一)补助对象:旅行社、限额以上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二)补助标准:自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内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银行企业贷款(展期视为新增),按年化贷款利率1.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具体情况:扫码查看→
13.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厦门市技改服务基金更名为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对我市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投入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14.2022年下半年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厦门子基金股权融资项目征集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注册地在厦门,属于智能制造新技术、工业互联网、企业服务、新供应链、医疗健康、新消费新零售等新经济领域,处于PreA、A轮等早期阶段的创新创业公司可申报。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15.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骨干员工是由所在规模以上企业自行认定,一般应具有与本企业需求相匹配的知识或技能;骨干员工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16.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补助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实施的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按年度给予设备投入10%、单个项目累计最高5000万元补助,并可预拨付50%,企业实际补助资金按年度结算,多还少补。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17.2022年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扶持范围主要包括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文化产业、海洋生态文明、智慧海洋、海洋金融、海洋青年人才培育、海洋产业支撑体系等。南方中心项目经费重点支持其成员单位,以及福建省内其他涉海科研单位、企业及高校的项目。项目承担主体必须是在厦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18.厦门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若干措施》共包含13条内容,主要是支持人才引进、研发创新、提质增效、生态建设等四个方面。其中,人才引进方面,包括高端人才安家补助、毕业生就业补助等2项,高端人才分为A、B、C类,分别按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标准补助;且可与现有人才政策叠加享受;毕业生按照本科生18000元/年、硕士生30000元/年、博士生42000元/年的标准补助。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1.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每月15日启动审核
简要介绍: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相应层次,免费入住A类、B类、C类人才公寓,租金价格分别为每月3500元、2500元、1500元,入住期限最长2年时间。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2.湖里区:青年人才政策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简要介绍:申报成功者可获得每名人才每年给予薪酬补贴5万元和享受2500元保健补贴。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3.集美区:2022年批次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人才扶持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4日
简要介绍:重点产业(工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且符合规定的条件,人才需具备规定的条件且申报时未离职,且符合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不限于只申报其中一项。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4.集美区:集美区2022年批次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商贸类)扶持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4日
简要介绍:重点产业(商贸类)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收主管部门均归属集美区,人才应具备规定的条件且申报时未离职。
具体情况:扫码查看→
5.海沧区:2021-2022年民营企业税后利润转增资、股权转让收益奖励政策兑现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30日
简要介绍:对民营企业或其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权转让收益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额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适当奖励。民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个人的,转为增资或在我市再投资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扶持。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6.同安区:应对疫情助力旅游住宿业抒困减负增产若干措施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简要介绍:鼓励酒店开展促销、给予 A 级景区运营补助、鼓励招徕旅客、鼓励企业营销推广、支持举办境内会议、扶持限下重点住宿业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具体情况:点击查看→
7.翔安区:2022年度节约能源专项奖励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4日
简要介绍:对实现年节能量5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项目,给予500元/吨标准煤的一次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支持本区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或能耗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内容、技术指标参照国家或省市相关标准要求。支持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实现园区及重点企业能源计量传输与在线监控。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投资额(主要用于能源信息化管理及控制系统)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扶持。2022年度项目扶持总资金为100万元,可奖励资金超过100万元时,将进行同比例缩减。
具体情况:扫码查看→
8.翔安区:2021年度新增规上限上民营企业扶持兑现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5日
简要介绍:对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增量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奖励期限3年。
具体情况:扫码查看→